太平洋生活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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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 06 月 11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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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宣導 重申公司制服穿著規定★
一、 為提升公司服務形象,增進客戶對公司良好之觀感,故重申穿著公司制服之規定。二、 制服規定如下(夏季): (一)男生:制式白襯衫、深藍色西褲、黑色皮鞋及深藍色襪子,並配戴公司制式配件 (如:領帶、領夾、領章等)。 (二)女生:制式粉色條紋襯衫、灰色條紋窄裙(長褲)、灰色條紋背心,黑色包頭皮 鞋、膚色絲襪。 (三)因應夏季時節,為方便作業舒適便利性,流通科店同仁運用在OP,帶看等業務作 業或團體活動時穿著,其他時間亦可視需要自行穿著,但須力求整齊劃一、全體 一致,不可零星穿著影響公司形象。 (四)以上穿著方式,男性同仁穿著襯衫時必須配打公司制式領帶,男、女性同仁著制 服時皆須搭配黑色皮鞋,但著POLO衫運動服須搭配休閒褲及休閒鞋,且都不得 穿著涼鞋、拖鞋、麵包鞋....等;請各單位主管及各科店長嚴加管理。 (五)以上規定請同仁務必遵守,並列為科店稽查項目。尚未領取制服之員工 則請著色系相近之服裝。 (六)如有疑問請聯絡總務科齊淑芝,電話:02-27413457轉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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