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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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賀★
7/17
北投店 郭語禎、李佳蓁 成交 1270萬
北投店 郭語禎 成交 2070萬
7/18
園區店 劉明傳 成交 565萬
潭子店 劉雪美 張廷維 成交 770萬
新店店 林聖燿、張秀金 成交價 1020萬
新店店 林聖燿、張秀金 成交價 1020萬
7/19
員林店 蕭靖恚 成交 760萬
大直店 吳旭 成交 4238萬
7/20
中山店 吳雅倫 黃淑芬 黃明德 成交 650萬
7/21
中正店 黃湘玲 三民店 吳敏琪 成交 610萬
加
油、加油、再加油!努力、努力、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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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太平洋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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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蓬租借】
日
期 |
名
稱 |
活
動地點 |
連
絡單位 |
連
絡人 |
電
話 |
102.07.28 |
清涼一夏義剪活動 |
涼洲街1-9號對面 |
陳玉梅服務處 |
徐鳯嗚 |
0936-054-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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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 案例一 <
買賣方經紀人:林永志
員林店林永志表示,他這位買方已經營有一年多之久,想要找廠房或面積0.25公頃
以上可蓋合法農舍的田地,在持續帶看廠房但都不適合的情況下,經紀人轉介紹田
地。
因為這案子是祭祀公業之財產(派下員21位,管理者2人),又有三七五租約的設
定,在規約的規定下,祭祀公業財產的處分須經所有派下員2分之1同意,且要先到
公所完成三七五租約的註銷始能過戶,另方面還要注意派下員和佃農皆有的優先購
買權是否會影響買方的權利。
這些種種的限制,是本物件在銷售上的最大阻力,但林永志樂觀以對,即使因為銀
行承作祭祀公會物件的履約保證有難度,讓簽約過程一度陷入膠著,他也絲毫不放
棄,取得雙方對公司及經紀人的信任,決定將價金支票放在公司保管,才得以順利
成交。
永志的努力也讓他拿足6%的服務佣收,可見信任與掌握交易安全及進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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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
買方經紀人:賴科宇
賣方經紀人:蕭靖恚
身為賣方經紀人的蕭靖恚表示,此田地雖然在中山路及工業區旁,地理位置優,但
卻因價格一直高於市場行情所以乏人問津,導致此物件委託了兩年仍未售出。
靖恚在這段銷售過程中,不斷的提供行情資料和賣方議價,最後議到行情價的物件
,果真被經紀人賴科宇時常拜訪、電話連絡、配合的投資客相中,及時進場出價成
交,也再度應證了「沒有賣不掉的房子,只有賣不掉的價格」這句房產銷售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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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
買方經紀人:高秀君
賣方經紀人:張正大
此物件來源為同業專任到期後簽一般約,四層樓加建滿的透天店住,活巷、近學校
、黃昏市場、生活機能佳,經過賣方經紀人張正大一年的經營與兩次的價變,最終
獲得屋主的認同,採納了他近行情的開價要求。
然而此案例卻碰上個難纏的買方,經紀人高秀君表示,這位來電客需買方找房屋已
經2~3年,對於價格預算有他一套的想法與堅持,即使是看中意的房子,出價也都
比市場行情來得低,但秀君不因此放掉這位客戶,反而時常打電話連絡,有新物件
就介紹。
秀君表示,這物件買方從720萬、750萬、760萬、780萬、800萬到820萬一點一點慢
慢加價,甚至還耍賴減價回818萬,即使如此她不仍輕言放棄,花了近兩個多月的
時間和買方斡旋,終於順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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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22重點
新聞
前景不明 台北市房屋委售量增 (自由時報)
美國QE(量化寬鬆)退場訊息引起全球投資置產動盪,台灣也不例外。根據
好房網調查5、6月台北市房屋委售數量,發現6月整體房屋委售數量較5月增
加4%,其中松山區委售數量暴增27%,是12個行政區之最,信義、士林等區
房屋委售量也有超過1成的增幅。
松山區委售增最多
好房網表示,松山、信義等區因捷運通車利多,前兩年便吸引許多置產族提
前卡位,不過隨著捷運通車時程愈近,後續房價漲幅將遞減,又碰上QE退
場的訊息,未來
還有奢侈稅課稅期限延長的隱憂,促使部分置產族提前出售手中投資的房屋
,希望能夠趁早獲利了結。
不過,北市仍有部分行政區房屋委售數量呈現下滑,包括大同、北投、南港
等區,減幅分別約28%、9%、4%等。好房網解釋,上述三區屬於北市市郊
,房價基期較
低,加上區域內多是自住為主,QE退場對於自住民眾來說影響相對小,售屋
意願並未提高,才不像精華區出現一波售屋熱潮。
至於未來房市走向,除大環境情勢影響外,隨著奢侈稅兩年閉鎖期開放,歷
經數波實價揭露後,交易市場資訊愈發公開、透明,促使屋主心態重新調整
,觀察台
北市賣方開價,除內湖、中山、中正等區開價提升超過2%以外,其餘行政區
開價增幅皆落在2%以內,變化不大。
值得觀察的是,松山區因近期房屋委售數量較大,屋主為提高成交機會,此時
反而願意微幅降價,每坪平均開價從89.9萬元降為每坪89.5萬元,每坪僅下滑
4000元。
抑房價 學者:提高持屋成本 (中央社)
奢侈稅怎麼修?部分學者建議對買方課稅,但也有學者認為,僅是對買方課稅
,仍難以達到減少囤房、降房價的效果,根本還是在於持有房屋的成本要提高
,才能解決問題。
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的奢侈稅改革研究報告下周三(24日)將正式公布,不
少學者建議只修不廢、延長年限為3年或4年、擬對買方課稅、並增加非都市土
地農地課徵目標等方向。
對於學者意見,財部表示,對修改方向無既定成見,是否採納仍須考量國情。
財政部官員表示,學者提出可對買方課奢侈稅,主要是參考香港、新加坡用印
花稅來打房,但它國做法有其背景,台灣是否這樣做,仍須考量,不是所有國
外立法都可沿用於台灣,而財政部8月將召開公聽會,收集各方對奢侈稅修改的
意見。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指出,奢侈稅實施以來,消費者希望看到房價下
跌,但這方面來說,台灣房價仍緩漲,等於是看不到效果。至於目前的建議修
改方向,如果是希望「對投資買方課稅」來抑制市場「囤屋」,效用可能不大。
莊孟翰解釋,「買方課稅」的實行,可能要區分自住者與投資者,不然一律課
稅不盡合理,但要區分自住與投資有時候不是很容易。再者,如果囤房仍有利
可圖,即使加稅,口袋深的投資者仍會繼續囤房。
他建議,要讓奢侈稅達到民眾期望的降房價效果,應該雙向雙軌進行。
雙向就是要同時調控房市的供需,要讓持有多餘房屋的成本提高。他說,目前
台灣的地價稅、房屋稅算一算平均是國外的1/10,持有成本低,大家有多餘資
金,當然要囤房,才會讓空屋率這麼高。
雙軌就是要區分本國人購屋和非境內人士購屋,課不同的稅率,國外的要比較
高,這樣才能控制需求量。而如果要這樣做,房市交易也要按現值課稅,而不
是用公告現值課稅,並且要依資本利得課,也就是賣出差額來實價課稅。
莊孟翰說,只要持有房屋成本提高,市場的中古屋賣出、出租率就會提高,囤
屋會減少,使市場供給增加,價格也不會太高,可提供住屋需求者更多選擇,
讓市場的空屋率下降,也不用一直蓋新房。另一方面,政府要努力加速推動都
市更新,這樣一來,房市才能更健康的發展。
避奢侈稅新法 夫妻互贈房地產再出售有機會不課奢侈稅 (MyGoNews)
所有權人銷售原贈與配偶之不動產,後來配偶又回贈,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
例(俗稱奢侈稅)第3條第3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時,可將其贈與配偶前持有該
不動產的期間合併計算。
財政部中區國稅舉例,李君於2010年2月1日取得並完成移轉登記的不動產,於
2011年12月1日贈與配偶王君並完成移轉登記,王君又於2012年10月1日將該不
動產回贈李君並完成移轉登記,李君若於2013年7月1日與他人訂立銷售契約出
售該房地,是否為特銷稅課稅範圍?
該局說明,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應課徵特銷稅,李君
銷售配偶回贈的不動產其持有期間計算,應該為自李君2010年2月1日取得完成
移轉登記日起計算至訂定銷售契約日2013年7月1日止,扣除配偶王君2011年12
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取得持有期間,已逾2年,即不屬特銷稅的課稅範圍。
換屋免奢侈稅 應於出售次日起3個月內辦妥戶籍登記 (MyGoNews)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2款
規定,因換屋需要而持有2戶自住房地者,其出售原房地,或因非自願性因素
出售新房地,出售的房地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須符合同條第1款規定,亦即
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於出售後僅有1戶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且
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始得免課徵特銷稅。
該局旗山稽徵所進一步指出,依財政部2013年4月10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20451
9110號令釋規定,持有2戶自住房地的所有權人出售已設籍的原房地(或新房
地),應於出售日(訂約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將戶籍由原房地(或新房地)
直接遷移至新房地(或原房地)。
例如甲君單身,於2012年6月15日取得A房地並辦妥戶籍登記,持有期間無供營
業或出租使用,為換屋需要,甲君於2012年8月1日取得B房地,並於同年10月5
日出售A房地,則甲君應於出售日次日起3個月內將戶籍由A房地遷移至B房地
,始享免課徵特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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